中野哲也的相关结果
黑色剑士(1-3卷)
本作的序章。手持长度超越自身的大剑、安装大炮的义肢及各种不同武器,以寻找神之手为目标独自开始旅程的格斯,在途中认识妖精巴克并在对方单向跟随的情况下一同上路,对在不同地方威胁人类的使徒展开狩猎。
黄金时代(4-14卷)
时间回到序章之前,描写格斯在鹰之团成长的青春时代、“蚀”、去到格斯开始复仇之旅为止。
在因战争死去的母亲尸体中诞生的格斯,被偶然路过的佣兵团拾起,在恶劣的环境下向养父学习剑术,从小以一个战士的身份在战场上生存。有一日,格斯因本能反抗养父而不小心将其致死,无奈之下逃出佣兵团,成为在战场周围徘徊的流动合约雇佣兵。在一次城堡攻防战中格斯击败了一个有名骑士,而被“鹰之团”团长格里菲斯留意。
在同格里菲斯决斗战败之后,格斯加入鹰之团,三年之后,格斯成为了鹰之团的冲锋队队长。百年战争期间鹰之团受雇于米特兰王国,对抗尤达王国,战绩骄人,用计巧胜多尔多雷攻略战。多尔多雷攻略战成为鹰之团的顶峰之战。
百年战争结束后,鹰之团成为米特兰御用部队。格里菲斯让格斯除掉敌对皇储,格斯在刺杀过程中误杀皇储之子,这令格斯悔恨不堪。格斯眼见鹰之团已经名成利就,格里弗斯的梦想亦即将成功,决定出去独自一闯,找出自己生存的理由并想与格里弗斯成为对等的朋友,但被格里弗斯拒绝,引发出两人的决斗,最后赢得决斗的格斯退出鹰之团。因为格斯退团自暴自弃的格里菲斯玷污了公主。格里菲斯被国王监禁,施以酷刑折磨,接着调虎离山剿灭鹰之团,卡思嘉带领逃出的成员展开流亡的生活 。一年后,隐居的格斯回到了鹰之团,得知了格里菲斯的事情,便去拯救格里弗斯,经过重重困难和数次激烈战斗,最后因为得到公主的帮助终于从监牢救出格里弗斯。但是在反复的折磨下格里弗斯和废人已无异,在鹰之团里即使存在但已经全无意义。甚至不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绝望的折磨下,格里菲斯用尽力气驾驶马车离开,但仍对建立王国的梦想抱有幻想。 马车跌入湖中,格里菲斯站了起来,从水中意外地又似宿命般地拿起了自己失踪的鲜红的贝黑莱特,鲜血染上了贝黑莱特,此时鹰之团的士兵们赶到了湖边,可为时已晚,格里菲斯阻止不了[蚀]的开始。巨大的结界笼罩了天空,第五位神之手即将诞生。在献祭了鹰之团之后,格里菲斯涅槃重生,成为魔王费蒙特,此时他已失去了人类正常的情感。使徒们猥亵了卡思嘉,劫持了格斯,带着对格斯的恨与占有欲,费蒙特当面那啥了卡思嘉,愤怒之下,格斯砍下了被咬住的左腕,向费蒙特冲去,但被费蒙特的屏障遮挡。这时,骷髅骑士前来救出了刻上烙印的卡思嘉和格斯,交给了未进入蚀圈的里基特。 卡思嘉在蚀的冲击下精神重创疯掉,失去记忆,格斯看见崩溃的卡思嘉,格斯的精神也濒临崩溃,冲出了高特(里基特师傅)的岩洞,奔向远方,一次次跌倒爬起,来到一片原野,遭遇鬼魂,格斯用骷髅骑士的剑斩灭了鬼魂。格斯长久伫立在原野上,眺望着乌云中逐渐显现的日出。 “如果那个时代是黄金时代,那后辈们应该会称这个时代为黑暗时代吧.........”
断罪篇(15-21卷)
回忆结束,时间回到序章之后。
迷失的孩子们之章
使徒狩猎之旅开始2年。在“雾之谷”附近捕猎恶灵的格斯,帮助被盗贼袭击的少女西璐。但看到巴克之后西璐突然尖叫。由对话得知,西璐的村庄受到“雾之谷的妖精”多次袭击,家畜和大人被杀害,孩子就被绑架到雾之谷。由于烙印的痛疼使格斯看穿妖精其实是使徒,格斯在状况不好的情况向雾之谷出发。
缚锁之章
按照默示录预言的启“暗之鹰”,法尔纳塞带领的圣铁锁骑士团访问了西璐的村庄。在雾之谷看到堆积如山伪使徒死尸的惨状的骑士团,把离开雾之谷的格斯当做暗之鹰打算包围捕获。
诞生祭之章
全世界的人的同时在睡着时看到在盖尽世界的黑暗被光之鹰切开的梦。同时,逃出圣铁锁骑士团,感觉到危险迫近卡思嘉的格斯,返回高特的住处,得知卡思嘉失踪。为了救回卡思嘉与高特重新锻打的剑和新武器一起,朝向在预言中听到的“盲目的羊群聚集的圣地”断罪塔出发。
千年帝国之鹰篇(22-35卷)
圣魔战记之章
在断罪塔转生的格里弗斯,带领作为属下的左德等使徒们组成新生鹰之团,对蹂躏米特兰的库夏发动了战争。另一方面格斯为了守护因高特的矿洞被破坏而失去安身之所的卡思嘉,以巴克的的故乡妖精乡为目标出发。旅途中,和法尔纳塞、塞尔彼高、伊斯多洛等一行人联合上路。并且与灵树之森魔女史尔基和其老师科罗拉相遇,在和他们一起与恶鬼作战的时候,格斯再次体会到得到不可替代的同伴感觉。
鹰都之章
离开被新生鹰之团(妖魔兵)蹂躏的灵树之森的格斯一行,为了得到可以去到目的地妖精乡的船,而进入贸易城市巴利达尼斯。
幻象世界篇(36卷-)
妖精岛之章
为了寻回卡斯加的记忆,卡斯和他的同伴们(小瘪三、小魔女、教团兄妹(主侍))前往了去妖精岛的道路,因为在那里居住的妖精王-花吹雪王拥有寻回记忆等的强大能力,目前为止,通过进入卡斯加的梦境之中,小魔女等人已经成功恢复了卡斯加的记忆,尽管我们并不清楚卡斯加是否愿意恢复它们。